會員有效期/會員資格
凡成為富驛旅宿家會員,會員有效期為2年,在註冊後2年內有消費記錄者,其會員資格於會員卡優惠截止日時,可再順延2年;若於2年內未有消費紀錄,則自動取消會員資格。
1.會員卡一經售出,不得退還;會員權益僅供會員本人使用,不得轉讓。
2.會員無須繳年費,會員有效期內沒有使用記錄,將視為自動放棄會員資格。
3.富驛酒店集團可隨時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其會員服務。會員若反對任何服務條款的建議或對後來的條款修改有異議、對會員預訂服務不滿,會員可以有以下的權利:
i.停止使用富驛旅宿家會員預訂服務及資格。
ii.告知富驛旅宿家停止該會員的服務;結束會員服務後,會員預訂服務的權利馬上終止。當會員終止時,富驛旅宿家不再對會員承擔任何權利與義務。
iii.會員終止服務後,如需恢復會員服務,富驛旅宿家可免費為您申請恢復到結束服務前的會員級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