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住宿期限:福星宿舍—2024年8月30日至2025年6月中旬(另行公告)止;精采學舍—2024年8月30日至2025年8月中旬(另行公告)止 。
二、請持住宿合約書於進住日期(8/30-9/1)辦理入住手續
三、2024年9月8日前以電子郵件來信通知福星校區營運管理中心(
shs@fcu.edu.tw)取消住宿,註明「學號」、「系級」、「姓名」、「連絡電話」及「欲取消的宿舍」,收到本中心回覆後,才算完成床位放棄手續,將協助取消並無息退還住宿費(保證金不退),逾期不予受理床位取消及退費事宜。
四、 申請核准分配寢室床位者,應住滿壹學年,以「學年價」收費(分上、下學期二次繳費),寒假期間無須遷出宿舍。如個人因素申請下學期退宿者,以「學期價」收費(學期定價以學年定價75%計算)。進住宿住宿上學期者,應 於上學期結束前依中心公告規定辦理退宿,並依「學期價」補繳住宿費差額, 逾期辦理退宿者不予受理(亦須繳納下學期宿舍費用),詳請見本校福星校區營運管理中心網站之「住宿費定價」公告。
五、學生如有學期中因遭逢家庭重大變故、懷孕分娩、休退學及罹患傳染病、具攻擊性精神疾病等申請退宿者,經本中心核准後, 得准予依學校學雜費退費標準辦理退宿退費外,其他原因辦理退宿所繳納之住宿費一律不退費。
六、住宿學生請遵守學生宿舍團體生活公約,配合本中心輔導管理方式。
七、棟別、寢室與床位統一由本中心安排,若有特殊需求請於申請時填寫清楚。
八、應屆畢業生不得以學期結束為由,要求辦理7、8月各項費用退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