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8學年度語文必修課程修課調查表
依照本系碩士班課程科目規劃表規定:碩士生一般生組學生,需修習語文6學分(4選1必修),包括:法學英文、日文及日文法學名著選讀、德文及德文法學名著選讀、法文及法文名著選讀。修習上述語文必修課程(法學英文除外),需符合先修條件,經審核後始決定得否修習。

欲修習者,請儘速填寫本表並繳交相關證明文件(繳交期限9月4日(三),但請可以交就提早交),俾利審核作業
繳交方式:1.紙本送至系辦、或2.將證書、修習成績單,掃瞄或拍照後寄給周妙真助教,電子郵件:virginia@gm.ntpu.edu.tw
審核結果會以E-mail通知同學,審核通過者會解除限制,再請務必利用第2次初選或加退選期間自行上網加選本課程,謝謝。

法律系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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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號
如尚未取得學號可先不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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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核結果將於開學前以E-mail通知,請務必確認所填之郵件正確,謝謝。
欲修習之語文4選1必修課程 *
備註:修習「法學英文」,請直接於選課系統選課,無須填寫本調查表。
符合先修條件之調查 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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